商洛市环保局做好“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

06.04.2016  18:52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商洛市环保局积极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市局确定1名领导负责,从局法制科、市环境监察支队监督检查科抽调3名工作人员,对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了摸底。

通过摸底调查,全市共有污染源单位480家,其中重点污染源27家,占5.6%;一般污染源453家,占94.4%。环保系统共有执法监察人员55名,其中市级12名,县区级43名。明确了随机抽查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对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每季度5%,县级每季度25%(年度巡查一遍);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年度1:5,县级年度1:10(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事问题的污染源,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

    市县区实施随机抽查后,全市不再执行重点污染源每月检查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度检查一次的频次要求。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商洛东升化工有限公司、商洛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和山阳金川封幸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重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不再实行市县区共管,分别列入市、县区污染源清单,实行随机抽查。上述企业排污费征收由县区负责,不再报支队审核,除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涉及省市县分级管理外,其余事项均由各县区按属地管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