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20.04.2018  15:05

陕西 省商务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18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陕商函〔2018〕193号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府谷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13号)要求,推进消费供给创新,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推动消费升级,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有效保持消费稳定增长。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运函〔2018〕119号)统一部署,现将我省开展2018年“全省消费促进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提升品质供给、推动消费升级、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打造商品和服务品牌,引导生产供给,引领消费趋势,培育消费热点,推广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三、活动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借力“6·18”和“双十一”等网络购物节,借助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展会,举办涵盖商品、文化、休闲、娱乐、旅游、体育等领域的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完善商品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二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对接,推广地方优质特色产品,培育地方品牌;加强与电商平台、新型媒体等对接,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商旅文、吃住行、游购娱深度融合;加强与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等消费理念对接,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突出主题。 各地要紧扣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生产、衔接供需、引领消费方面的作用,科学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活动实效。

   二是加强策划,突出创新。 各地要因地制宜,精心策划,强化创新,形成消费促进品牌。要加强组织创新,强化部门间、行业间、地区间的协作联动;要加强内容创新,着力促进品质消费、服务消费;要加强形式创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推广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加强宣传,突出重点。 要结合消费特点和活动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宣传。要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产品,积极宣传消费热点和活动成效,促进供需衔接,释放消费需求;要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四是加强保障,确保安全。 各地要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活动场地消防设施、公共电梯、疏散通道等隐患排查,防止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

   五是及时梳理,做好总结。 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时间和期限由各市(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市场运行情况和民风民俗等消费特点自行安排活动方案,于4月底将本市(区)县《2018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方案》报送到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活动结束后,及时梳理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商务厅。根据各市(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情况,适时编发简报,在全省及商务部交流推广交流。

  联系人:宁智和 苟 飞
  电话:029-63913898 6391389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商务厅
                    2018年4月17日


南水北调中线完成2021—2022年度调水目标
  记者1日从水利部了解到,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顺利完成2021—2022年度调水任务,调水92.陕西新闻
陕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丰硕
  近日,记者从2022年陕西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该省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丰硕,累计投入超1000亿元,完善提升农村公路近10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5.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