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渭河流域管理局联合渭南市开展渭河下游河道禁采专项执法活动

10.02.2015  09:32
          2月9日,省渭河流域管理局联合渭南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渭河下游河道禁采专项执法活动,巩固治渭工程建设成果,维护渭河下游河道正常管理秩序,严厉打击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本次专项执法活动为期4个月,从2015年1月31日开始,5月31日汛前结束,执法范围包括渭河渭南城区、大荔、华县、华阴河段。活动成立专项执法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治安保障、现场保障等7个专业组,专项执法活动重点针对实施河道禁采以来,屡禁不止顶风进行偷采作业;拒不撤离河道内设施,具备偷产能力;偷采行为危及防洪、涉河建筑物安全;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采砂行为,对确认的典型违法采砂行为,依据《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按照“逐场清理、逐点取缔”的目标,充分发挥水政执法主体地位,强化措施、严格执法,依法没收河道内非法采砂设备、器具及违法堆砂,彻底清除河道内违法设施,遣散违法采砂作业人员,实现“查处一例,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确保河道禁采工作顺利推进。

          参加本次专项执法的有渭南市政府有关领导及省渭河流域管理局水政监察人员共100余人。活动当天,共暂扣、切割分解违法采砂船3艘,清除河道堆砂4000方,河道执法初战告捷。

          渭河是陕西人民的母亲河。为彻底根除渭河水患,促进沿渭经济快速发展,还陕西人民一个“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渭河,陕西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2011年启动实施了陕西段渭河综合整治项目,通过4年多的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2015年6月将竣工验收。

          为保护治渭工程建设成果,最大程度减少河道内生产活动对治渭建设成果的破坏,2013年,省水利厅决定对渭河干流全线实施禁采。河道禁采两年来,渭河下游沿渭各级人民政府、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局坚决执行上级禁采决定,通过联合下发禁采通告、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入户普法、严格日常巡查,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等措施,确保了河道禁采工作顺利开展,有力保障了治渭工程建设成果。但实施河道禁采后,砂石供需矛盾剧增,部分违法人员擅自违背河道禁采决定,肆意进入采砂,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省渭河流域管理局先后纠正河道违法采砂行为60余起,组织专项执法80余次,清除河道违法堆砂200多万方,暂扣、清理违法设备器具140余台(套),强制复平80余万方,拆除施工便桥5座,清除河道垃圾近8万方,严厉打击了渭河下游河道违法偷采行为,有力保障了河道禁采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