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荣获全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04.11.2015  23:50

10月23日,中国消费者报社在北京国谊宾馆举办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周年庆典暨全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在上午的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周年庆典会上,《中国消费者报》联手多地消费者组织,发布了《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状况调查》报告、《部分城市居民健康状况大调查》报告、《2015年度专车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状况调查》报告、《在线旅游的调研分析》报告、《对平板电视配件使用及安装情况的调查》,并同时发布了《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倡议》《尽快制定专车服务规范的呼吁》《在线旅游企业规范行业服务标准的建议》《关于平板电视安装架“二选一”的建议》。在当天的活动上,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宇、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朱剑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春阳等正式启动了新版中国消费网。

下午,《中国消费者报》举办了“全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来自全国多个省、市工商局消保系统、消协(消保委)工作人员,对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以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来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讨。中国消费者报社社长朱剑桥主持会议。《中国消费者报》副总编辑张建宣布陕西省消协等多家消费者组织为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优秀单位。

座谈会上,多位与会人员提出,针对新《消法》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或可通过出台实施细则来解决。陕西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在座谈会上发言表示,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八项公益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是消费者协会新闻宣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消协组织与大众传媒的合作提升到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平台的高度来对待,制定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岗位,建立发展与大众传媒的合作,营造良好的新闻宣传环境和平台,获得了新闻界的广泛支持、理解和帮助。以创新求变的工作态度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消费维权工作挑战变化,是新闻宣传不断进步发展的动力。

国家工商总局部分司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消协负责同志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新版中国消费网开通仪式

刘春阳秘书长在全国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