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假货可向网站索赔

20.05.2015  02:35
核心提示: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日前陕西省工商局制定并发布《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该制度5月18日起实施。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日前 陕西 省工商局制定并发布《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该制度5月18日起实施。

据悉,该制度中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直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赔偿后,依法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本报记者 白圩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