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18.03.2016  08:52
 

  3月17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领域消费者代表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消费者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处理程序的透明度,以及售后商品溯源、受理处理期限、网络诈骗、食品安全检测、预付卡消费、侵权与欺诈行为的界定、经营者义务、霸王条款、以营利为目的职业打假、电信资费、质检报告等内容,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东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工作,需要依靠社会各界的集体智慧,要坚持正确立法理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工作创新,广泛调动起社会各界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要深入研究当前社会消费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吸纳广大群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所立之法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记者:耿薇)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