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消防总队八措并举筑牢火灾防控工作防火墙

02.12.2014  18:16

      入冬以来,省公安消防总队按照公安部和部局会议精神,坚持从八个环节入手,精心筑牢火灾防控和部队安全稳定“防火墙”。

  一是抢抓机遇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省公安厅和省政府及时汇报公安部“10.31”、部局“11.17”会议精神和全省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情况,并一并报请解决全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足和195家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8处区域性火灾隐患等整改问题。同时,督促11个地市完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促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发展难题,为巩固和深化火灾防控成效创造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是自上而下汇聚工作合力。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名义制定印发了《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方案》,促请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会议,邀请省政府领导带队调研检查社会面消防安全工作,从下发工作方案、召开省级会议和邀请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三个层面入手,动员11个地市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35个省级职能部门、行业系统和大型央企行动起来,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地市照此执行,层层落实,并组织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会议和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会议,切实把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力量凝聚起来。

  三是夯实责任强化压力传递。按照刘金国副部长“落实五项责任”的指示精神,总队及时研究制定《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具体工作措施》,从总队、支队、大队对5大类、23项具体工作和62项针对性措施,逐级量化工作指标,层层分解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重要节点“零点夜查”和机关三分之二警力下沉工作制,严格执行每日必查、每周必宣传,严明绩效考核和激励奖惩,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

  四是突出重点重拳围剿火患。在原有整治重点的基础上,会同职能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材料搭建临时建筑和建筑工地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恶性火灾高发节点、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六个时段”,针对性地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未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或关停措施。

  五是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推动全省535家火灾高危单位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督促1582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和“红、黄、绿”预警动态监管;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长负责制,发动各街道、乡镇逐网、逐格开展排查;加强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广农村、社区夜间打更和用火、用电、用柴消防安全提示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是营造浓厚消防宣传教育氛围。协调省电视台、西部法制报等省级媒体推出“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专版;建立全省消防“微媒体联盟”,及时发布冬季防火提示;利用各类媒体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持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曝光宣传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七是扎实开展冬季练兵工作。扎实开展执勤备战教育和车辆装备大检查,落实防冻、防化措施;按照火警五级、应急救援四级的要求,规范指挥调度程序;下发《今冬明春执勤岗位练兵实施方案》,突出官兵体能、技能、全勤指挥部和整建制中队实战化训练;推动第二阶段新训工作从体能为主向技能为主转变,确保新兵集训下队就能投入实战;严格落实《陕西省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硬性规定“三十条”》,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八是全面确保部队安全稳定。习近平主席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必须严格执行条令条例的批示作出后,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学条令、用条令、守条令”专题教育活动,以条令条例为准绳,规范部队各项工作秩序;坚持政治挂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立足训练、学习、生活、管理的事事、处处、时时、人人,形成覆盖全局、贯穿全程的工作责任网络;紧紧抓住新兵训练、老兵复退两个重要环节,扎实做好针对性强的思想教育、综合保障和安全防事故工作,确保不出问题;突出抓好“人、车、酒、赌”重点环节和“小、散、远、直”重点部位的管控,定期组织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以部队安全稳定确保战斗力持续生成、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