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视频调度会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

23.03.2015  17:26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3月20日,国务院安委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展情况通报视频会议之后,省公安消防总队召开视频调度会,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通报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总队防火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当日值班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支队主官、防火处长和当日值班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对各地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名通报。

      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强调指出:一是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县乡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责任。要完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公安消防部门为主,安监、工信、国土、住建、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联通共动的工作体系,凝聚各方力量,深入推进专治整理工作。二是要不断强化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各地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要按照“六个一律”的刚性执法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前期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对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尽快整改消除;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要铁腕处理,顶格处罚,该重罚的重罚、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拘留的拘留。对于一时难以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同时,各地也要结合执法行动,组织媒体曝光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在社会上形成强大、持续、不间断的舆论压力氛围。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支队要加强对一线的工作督导,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解决难题;各支队班子成员要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带队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单位、场所;对工作不力、火灾隐患突出的县区,支队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办,总队将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市进行专项督导。对前期专项治理存在问题未有效处理的相关支队,总队将约谈支队长和防火处长;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