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消防推动社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地

16.01.2015  10:28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整体抗御火灾事故能力,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从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入手,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构筑坚固的火灾防控体系,积极改善和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提请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为契机,提请省政府对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及14个省级行业系统进行了消防工作考核,积极迎接国务院考核组的检查考评,考核组对陕西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全国评比为“良好”,并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报请省政府协调解决;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与12个市(区)政府(管委会)及25个省级行业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夯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并促请省委政法委将消防安全纳入维稳督察范畴。

      促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联合省住建厅、省文物局承办了部消防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北片区调研座谈会”,推动历史文化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提请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强化对火灾隐患集中曝光、《纲要》宣贯、重要节点等消防宣传工作;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物局分别部署开展了查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九九消防平安行动、文物系统消防安全宣传等活动,有效保障了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系统3个单位制作的课件入选全国100个“消防安全示范课”,受到教育部、公安部联合表彰。

      监督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推动全省237个街道、1234个乡镇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并发动街道安监办、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夯实了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推进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督促全省1582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户籍化”档案,依托互联网建成动态管理共享数据库,推动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组织培训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以及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3.3万余人,有力提升了社会末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发动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全省20余万家社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取得实效。(续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