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台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

22.09.2014  18:19

      为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全面提升消防行政审批和监督执法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咸阳市消防支队特制定出台了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

  措施一:在咸阳消防网公布消防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实现网上申报表下载打印;建立咸阳消防官方微博、消防安全管理QQ群等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向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消防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

  措施二:在咸阳消防网公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情况,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审批结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结果等信息,方便公众查询。

  措施三:对企业咨询或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备案抽查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手续的,主动作为,明确专人负责,“一次性告知”需消防审批的内容、需提供的材料和审批流程等事项,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同时,在图纸设计、工程施工中,提前介入,提前进行验收前服务,严把消防安全源头关。

  措施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行政审批的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3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消防设计、验收备案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措施五:重大复杂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后,2日内预约联系,5日内召集建设、设计单位现场办公,对设计图纸实行会诊式审核,加强交流沟通,对发现的疑难问题协商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修改,力求实现经济效益和消防安全的有效统一,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审核、验收。

  措施六: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从事消防技术审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和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在咸阳消防网上予以公布,并通告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措施七:在全市范围开通24小时接听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其他火灾隐患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后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处理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

  措施八:重大节日和高危火险等级天气期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等消防信息,重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内容、时间、要求等情况。定期发布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消防中介机构企业信息、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评定结果、典型火灾案例等信息。

  措施九:全市所有执勤消防站至少每月向社会开放一次,在重大节日及“119”消防宣传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期间,主动邀请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参观消防站,向参观群众义务讲解防火、灭火常识,免费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开展灭火、自救、逃生等技能培训,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措施十:向群众提供山地遇险、水域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摘马蜂窝、旱灾送水、排涝等社会救助服务。

  措施十一:向社会重点单位提供免费的演练业务技术指导,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组织单位逃生自救演练、初期火灾扑救等灭火技能,减少社会单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措施十二:向社会有关事业单位(公路收费站事故处理部门、汽车站、游乐园管理部门、旅游景点管理部门等)提供处置初期灾害事故处置指导服务,保证发生灾害事故能第一时间快速、正确的进行处置,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