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出台2015年《消防监督责任年鉴》

14.05.2015  21:06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监督责任,切实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责任明晰化、规范化、制度化。汉中市公安局坚持以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为抓手,以“户籍化”、“网格化”管理为契机,着力从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社会管理、全民意识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估,集中组织全市系统摸底和认真界定,编印出台了2015年《汉中消防监督责任年鉴》,为大力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建台账,明责任。该年鉴分别从三个部分明确了市、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全市各基层派出所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和各级相关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规定及文件明细。经过清理界定,全市现有消防重点单位5267家,其中,一级重点单位56家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为主落实监督责任;二级重点单位1360家由县(区)消防大队为主落实监督责任;三级重点单位3851家由公安派出所为主落实监督责任。同时,逐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了责任明晰、层级管理格局。

      建机制,定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按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排查隐患,采集信息,录入上网。落实专人负责,采取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1+1”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定岗定责;开展隐患整治,对监管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漏洞,不仅要排查到、指出来,还要帮助、督促整改到位。对于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必要时报告政府挂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进行处罚或曝光整改;对长期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要黄牌警示。同时,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要求每个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消防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综合演练,努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建考评,抓督导。督促各级要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每季度对督导和火灾情况进行通报;按照监督责任划分,对责任范围内每起事故进行个案剖析,针对性完善跟进措施,属责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单位直接责任外,还要查究监督责任。同时,把开展消防工作、履行监督责任列入市、县分局综合考评内容,根据责任落实、工作开展、隐患整治、火灾事故等情况,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年度进行表彰奖励。并依据监督管理和隐患整治等情况,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据汉中支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