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 今年内淘汰3.9万辆

13.10.2018  09:41

  10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淘汰计划》),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淘汰高排放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万辆、老旧燃气车2万辆。

  陕西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计划》实施将以关中地区为主战场,以营运柴油货车为主攻方向,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为重点,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快淘汰。

  今年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3.9万辆

  《淘汰计划》对每年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数量作出明确规定。今年,全省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3万辆、老旧燃气车0.6万辆。其中,关中地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量占自有总量的30%,其他各市淘汰量占自有总量的10%。

  2019年,全省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5.5万辆,老旧燃气车1万辆。其中,关中地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量占自有总量的50%,其他各市淘汰量占自有总量的15%。

  到2020年,全省完成淘汰工作任务。其中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达到总量的90%,其他各市淘汰总量的30%以上。

  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目标任务

  此次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淘汰认定标准为,在陕注册登记,经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核准、公示,达到现行排放限值标准,且低于引导淘汰排放限值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及油改气车辆(含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全省各市(区)淘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公安交管部门统计的报废注销、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据为准。其中,灭失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数量不得超过淘汰总量的40%。

  经济补偿、管制限行多措并举促

  《淘汰计划》明确,将对提前淘汰车辆予以补助,鼓励公示的高排放车辆更新为节能、新能源汽车。同时采取实施限行措施、严格运输行业环保达标管理、严格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管、强化监管执法、加大维修单位监管力度、提升拆解能力和服务保障、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合力共治、强化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快淘汰。

  通过激励淘汰,《淘汰计划》将以以旧换新和转出陕西辖区等措施削减柴油货车保有量,减少关中地区柴油货车使用比例。

  到2020年底前,关中各市(区)城市建成区柴油公交车要全部淘汰并更新为新能源汽车,进入城市的物流配送用车原则上必须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记者 凌旎)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