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淳化县司法局 推进司法所“五化”建设

04.05.2016  17:04

 

近年来,淳化县司法局以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五化”建设,使司法所在服务农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队伍建设是前提。 县司法局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镇办协调,从镇办机关工作人员中调剂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中,全县每个司法所都达到3人以上,在力量上保证了司法所职能发挥和工作开展。 二是阵地建设是基础。 加快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把乡镇司法所打造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平台。对各司法所办公用房进行统一修缮,明显标识;在职责设定上,在原“四室一庭”的基础上,新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在软件配备上,坚持资金和装备基层司法所优先,为各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既满足了司法所开展工作的需要,又使司法所成为各镇(办、中心)机关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是能力建设是关键。 为了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司法局组织基层司法干警开展“每周学一法”活动46场次,开展司法助理员综合素质“大比武”、岗位练兵活动5场次,举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7场次,组织司法助理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6场次,全县共参加各层次各类培训187人次,极大提高了司法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 四是制度建设是保障。 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组织法律服务专家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共同研究制定了《司法所考核办法》等16项司法所管理制度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8项业务工作规程,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按流程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了司法行政效率和司法为民质量。

 

来源:厅基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