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环保局权力清单公布 涉4类185项

06.07.2016  14:45

      近日,商洛市政府正式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商洛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涉及市级保留、属地管理等4类185项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中省市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商洛市环保局积极推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对承担的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分类,并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承办主体、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清单中,市级保留32项,包括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5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类5项;属地管理149项,包括行政处罚130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确认2项;审查转报1项;取消下放交由社会组织3项。权力清单的公布,不仅是对权力进行约束、对责任进行公开,还将对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起到积极作用。

      商洛市环保局将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为契机,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对保留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下放事项确保下放到位,指导做好承接工作。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努力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