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自动轮案促办案规范化

27.05.2015  19:43

近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对受理案件实行自动轮案制度。

该院案管中心在征求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自动轮案制度。积极协调技术部门通过后台配置,推行由计算机程序自动确定案件承办人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由系统作为第三方直接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机制,大大缩短了分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定位,标志着清涧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作者:清涧县人民检察院 吴彦平 李浩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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