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全面清理政府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

06.07.2015  20:32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安康市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清理政府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通过此举进一步规范部门职权,理顺部门职责界限,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按照中省改革要求,安康市政府从去年3月开始对市级部门承担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分两批次取消审批事项200项,精简率39%。为了深化简政放权,今年,安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职权职责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市县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建立了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委办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参与的权责清单会商机制。本次清理政府职权建立权责清单包括四项任务:一是全面梳理部门权责。市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规定,对承担的职权职责和内设机构权责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确定部门权责清单。二是开展权责清理调整。各部门在全面梳理权责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责提出保留、取消、下放、整合等调整意见。三是优化流程建立清单。各部门对保留和整合的权责事项,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责运行流程,明确权责履行界限,规范自由裁量空间,确定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和承办机构,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四是健全常态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变化,定期修订完善,确保政府权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为加快权责清单工作的进度,日前,安康市政府召开了权责清单清理推进会,通报市级部门权责清单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鲍永能就下一步权责清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县区政府职权清理和权责清单公布将分别于今年年底和2016年5月底完成。

                                                    (安康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