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召开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

19.01.2016  13:32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矫治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不断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审判制度,不断开拓和积累未成年案件审判的新思路、新方法,1月15日,渭南中院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临渭、富平、华县等5个基层法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少年审判庭或刑庭庭长以及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全体法官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参加会议的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近两年来少年审判工作情况。随后,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闵卫红庭长介绍了市中院2015年少年审判工作情况。2015年,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庭在进一步落实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圆桌审判的力量,设置并规范法庭教育制度,提高审判后寄语的质量,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大调解力度,为最大限度的挽救未成年人创造条件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社会延伸工作方面,以案件为切入点,定期进行回访帮教,参与社会综合管理的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基地这一平台进行宣传,并积极与政法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拍摄法制微电影等,少年审判工作亮点多多,《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和网站也多次进行了宣传报道。渭南中院少年审判工作受到了最高法院的表彰。

        汇报结束后,与会人员分别就2014年市中院印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细则》、《未成年人案件心理辅导暂行办法》、《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操作规则》、《合适成年人出庭参与刑事案件诉讼实施细则》等四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成功做法等进行了交流、座谈。大家结合少年审判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座谈会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进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达到了会议的预期目的。

        渭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稷就如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少年审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少年审判法官;二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圆桌审判、公开审理;三是做好社会延伸,坚持回访,加强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