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渭南中院执行专项活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08.06.2015  12:19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和一年以上其他案件清理进程。截止今年5月底,渭南中院共清理上述“三类”案件282件,完成专项活动目标任务的80.9%。  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党组重视,精心安排

        去年7月最高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后,渭南中院立即行动,市中院执行局及时向院党组做了汇报,院党组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在执行局设立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院党组先后三次听取执行工作和专项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将专项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抽调精兵强将充实执行一线力量,在人、财、物上向执行工作倾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深入案件清理数量较大的临渭区、富平、大荔县等法院调研,督促指导专项活动案件清理工作,促进了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合阳、白水、大荔等县法院和华阴市法院分别提前一个月完成了专项活动涉民生和一年以上其他案件清理任务。

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渭南中院执行局狠抓最高法院专项活动方案和省法院《实施意见》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活动开展。制定实施细则,将专项活动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细化,进一步落实清理进度和责任人。今年以来,对专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5期排位通报,对排名末位的法院现场指导推进,督促个别案件清理进展缓慢的法院赶上了进度。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推进。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积良深入金融债权案件较多的临渭区法院,协调政府和涉案重点企业领导解决了部分重点案件执行,促成3件标的较大案件执行和化解。市中院执行局还深入部分法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评查,指导有关法院完善查控措施,保证了案件质量。

制度落实,亮点凸现

        在专项活动中,渭南中院结合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的要求,狠抓省法院执行工作“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执行流程意识,要求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必须按照执行流程规定完成必要查控动作,并加强对无财产退出执行程序案件结案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在省法院组织的专项活动督导检查中,渭南中院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19件均符合法律规定。中院和华阴市法院联手先后执行涉及中联重科渭南市分公司6件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忆元,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富平、华县等法院注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落实,充分利用电视、政府中心广场LED屏等媒体,对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专项活动中,渭南中院加强对执行工作的宣传,为专项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陕西法院网》、《华商网》、《华商报》、《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媒体刊发专项活动报道和典型案例210件,市中院还编发执行工作简报5期,总结推广执行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华阴市等法院还组织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兑付大会,为当事人现场兑付案件款140余万元。在专项活动中,全市两级法院对245件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20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标的达148.78余万元,还有部分曝光的被执行人已主动和法院联系,订出了执行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