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出台税收保障管理办法

05.04.2016  18:38

近日,根据《陕西省税收保障办法》,结合渭南实际,我市对2014年制定的《渭南市税收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出台了《渭南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8章41条,对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税收协助、保障机制、税收监督、考核奖惩等做出明确规定,将有效解决税收征管中难以获取第三方信息的问题,打破税务机关“单打独斗”的治税局面。

一是构建综合治税长效机制。 办法》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涉税信息传递和协税护税职责,建立了“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事前管理、社会参与、法制保障、信息技术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单位对税收征管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保障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和应收尽收。

二是建立税收协助工作机制。 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管委会应成立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信息传递、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等制度,建立涉税信息处理、分析、应用平台,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为税收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证。

三是强化督查及责任追究。 办法》规定,将税收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围,定期予以通报。对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涉税信息,造成税收损失的,要对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等行为,按其性质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四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由于涉税信息不对称,税务部门往往不能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真实性,导致部分税收流失,税负不公平。《办法》的实施,将使税务机关能够全面、及时、准确汇集各方信息,提高信息化管税能力,保障税负公平,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渭南市税收保障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将相关部门、单位税收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单位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目前,我市已成立了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在抓紧制定《渭南市税收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准备开发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第三方税收信息交换平台,规范各部门、单位涉税信息传递内容、方式,加强涉税信息比对利用,促进税收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陕西艺术幼儿园新学期伊始全员开展内控培训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工作安排,财政厅
旬邑县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
为完整地反映我县政府资产、负债、收支等财务状况,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