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印发了《渭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依法设立、面向大众、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须同时符合6个方面条件,即办学资质齐全、办学条件达标、收费合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质量较高,其中办学条件达到《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园舍建筑安全完好,设备设施能够保障保教工作正常使用,按年龄科学分班,城镇幼儿园原则不少于6个班,农村及山区幼儿园原则不少于3个班。收费方面,收费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保证正常运转。收费标准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能够统筹考虑政府投入,根据办园成本、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并报县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类别未变的情况下保教费应保持相对稳定。渭南主城区、县城城区及农村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最高收费分别不得超过同类公办幼儿园每月保教费的2.7倍、2.5倍、2.3倍。未入类民办幼儿园不得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有关规定按《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伙食费(含餐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保本原则核定。
凡上一年度年检不合格、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按照自愿申报、县级认定、市级抽评、公示公告、备案、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与其签订普惠性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渭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同时公布保教费收费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认定后,教育部门将结合年检及评估分类认定每年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等级进行复评,实行等级动态管理,定期检查通报。对于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财务管理混乱、违规收费、保教质量严重下滑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