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大扫除”

01.04.2015  12: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司法厅通知要求,渭南市司法局于3月下旬至4月中下旬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忠于法律、崇尚道德、严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全面大扫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也从法律层面明确赋予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代理人资格,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地位问题。但目前,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遍存在法律素质偏低、以不正当手段挣揽业务、调词架讼、高收费乱收费等问题,严重败坏了队伍形象,损害了当事人权益和法律的权威性,群众反映强烈。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就是要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基层服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增强依法规范执业的自觉性,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整个社会对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支持与信任。

活动分动员教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针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聘用、教育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六有”工作目标(即: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有执业人员三人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年检执业证书、有公章、有收费许可证);

把牢“准入关”。申请执业必须出具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健康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法律援助人员以外不得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三是畅通“出口”。年龄超过70周岁或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执业的人员停止注册;对于两年来(2013年元月起)持证不参与办案的人员要劝退。2013年以来连续出现投诉的服务所要进行审查和整顿,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要调整负责人并暂缓注册。对2013年以来因违法违纪执业而被投诉的人员,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分别处理(属于违法问题的,要吊销执业证书;属于违纪问题的,要加强教育、暂缓注册)。四是加强年度考核。对每年注册的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考核,不合格人员撤销执业资格或暂缓注册;不具备执业条件或者管理混乱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将暂缓注册,并进行整改。(赵军玲)

来源:渭南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