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检务公开工作也有了规矩

26.06.2015  19:34

近年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化和创新检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遵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的工作原则对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本院阶段性工作成果、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等,及时向新闻界通报、答疑。同时主动公开查办的危害民生、侵害民利典型案件、司法说理法律文书以及侦监、公诉办理的典型刑事案件。

建立检察人员执行公务活动告知制度。规范了检察人员执行公务活动时的告知内容,即通报姓名、身份和执行检察活动的事由、法律依据、投诉途径、和诉讼权利义务等,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两级院检察人员执行公务活动告知率为100%。

建立法律文书公开和说理制度。明确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民事行政)决定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范围、对象和文书格式。通过推行案件说理制度,不断地提高检察人员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大大增强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决定的理解和认同。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公布终结性法律文书 193份,实行说理的案件35件。

  (作者: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韦亚利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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