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经开区、白水县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

02.04.2022  09:32

     4月1日,渭南经开区、白水县应疫办发布寻人通告, 公布了2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2名密接者已经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现寻找次密接。

  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3月31日,接有关协查,函告我区有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时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 目前已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李某某在渭南经开区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30日:

  14:50-16:30在渭南经开区辛市街道东四村惠润超市购物,随后在辛市街道东四村顺利便民干菜店购物;

  17:30-18:30前往渭南经开区龙背小学和其同学一同接同学的侄女,期间李某某曾独自一人前往龙背卫生院咨询核酸检测事宜;

  18:30-19:00在渭河大堤的小吃摊至尊黑鸭、糖炒栗子购买。

   3月31日:

  10:30-11:00前往渭南经开区人民医院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1:00-12:30在乐趣超市购物,随后在辛市街道十字北的一个超市闲逛,在辛市街道美佳超市购物;

  16:00-16:15接到公安局电话到渭南经开区龙背街道安王村村委会报备,当时村委会有一男一女两名工作人员。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李某某有接触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渭南经开区应疫办:0913-2956859

  渭南经开区疾控中心:0913-2581273

  渭南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2022年4月1日,接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函告我县党某某与初筛核酸阳性丁某某同车厢, 目前党某某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现将党某某返白后以下时间段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党某某3月28日21时24分到达渭南北站,由妻弟闫某某自驾车接回白水县云台乡古槐村2组家中,途中 21时57分在固市镇小卫菜铺买烟 22时左右在固市镇小卫菜铺对面面馆吃饭 (具体店名不详,微信付款时间22时20分)。返白后3月29日13时左右自驾车前往林皋街道,期间 在林皋百货针织大全店隔壁寿衣店购买衣服 (微信付款时间14时19分), 林皋怡茗茶庄购买茶叶 (微信付款时间14时23分), 林皋百货针织大全店购买床单 (微信付款时间14时40分), 林皋镇威威小吃用餐 (微信付款时间15时13分), 林皋军田批发超市购物 (微信付款时间15时17分), 林皋北街亿客隆衣服店购买衣服 (微信付款时间15时32分)。

  现急寻有上述同时段购物、用餐人员。请相关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点对点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

  白水县应疫办:0913-6155906

  白水县疾控中心:0913-6189242

  白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转发扩散,速自查!

  大家外出注意科学佩戴口罩!

  另外,清明节将至,潼关县应疫办发布做好假期疫情防控的通告。

   潼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19号公告)

  广大市民群众: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省内宝鸡、铜川、安康等地还未实现“动态清零”,加之“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增加,更容易引起疫情的传播和扩散。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流动。心有亲人,重在情不分远近;缅怀先人,重在心不拘于形。倡议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的潼关籍朋友,尤其是在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期间,非必要不来(返)潼;在潼人员非必要不离潼,不去疫情发生地,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

  二、切实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返乡的,请严格做好旅途期间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或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和人接触,及时就近前往定点医院进行就诊,不要到诊所等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自行购药服药,就诊时要如实告知您的旅居史。

  三、自觉履行防疫法律责任。请来返潼人员自觉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3天向您所在村(社区)报备行程。来(返)潼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落实“落地即检”及其他必要的管控措施,做到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对拒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我县将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在这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共同构筑起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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