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法院推行立案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

27.01.2015  12:55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近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在落实当日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制度的同时,自2015年1月4日起推行立案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发放立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当日立案。

        立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包括起诉所需准备的材料、证据,立案咨询电话和补件一次性告知等内容。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可按照列举的内容准备相关材料提交起诉,实现当即立案;当事人对起诉相关问题有疑问的,既可电话咨询也可到法院咨询,同时提醒当事人起诉时预交可预交诉讼费,避免来回奔波;当事人起诉经审查材料不齐全的,根据案件类型将所需补充的材料一一勾选出来,当事人可按照勾选的一次性补件告知补充相应的材料,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