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出成果 西安考核结果获评良好

07.05.2015  11:28

西安日报 讯(记者 马昭)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的整体实施情况向社会予以发布。其中,西安市在渭河三年整治中,化学需氧量降幅和皂河的两项污染物降幅,均列全省第一。

  渭河干流水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2011年底,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是:在生态基流保障的前提下,杨凌以上段保持Ⅲ类水质(化学需氧量≤20毫克/升,氨氮≤1毫克/升),杨凌以下全段基本达到Ⅳ类水质(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氨氮≤1.5毫克/升),渭河入黄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

  渭河三年行动结束后,我省按照考核办法,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对沿渭各市(区)《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考核。评估显示,经过各地共同努力,《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如期实现,渭河干流水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沿渭各市(区)考核结果显示:咸阳、渭南评定为优秀;宝鸡、西安评定为良好;铜川、杨凌示范区评定为达标。

  皂河在各支流中污染降幅最大

  《三年行动方案》对4条污染严重的渭河支流提出的水质目标是:小韦河(宝鸡)、皂河(西安)、新河(源于西安经咸阳入渭)、尤河(渭南)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50毫克/升,氨氮≤5毫克/升,其他支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4条主要支流中,新河、尤河、小韦河提前半年达到水质目标,氵皂河2014年底实现水质目标。2014年,17条主要支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48.9%,氨氮下降37.9%。沣河、涝河、临河、灞河等支流达到Ⅳ类水质。其他支流基本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

  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郝彦伟表示,渭河干流治理中,西安市的化学需氧量浓度在沿渭各市(区)考核中,下降幅度最大,达到40.5%。在渭河各支流的治理中,西安市的皂河无论化学需氧量还是氨氮,都是下降幅度最大的,分别达到59%和51%。这说明西安市在渭河治理中是下了功夫的。

  目前,西安市渭河干流全程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新河市界断面和皂河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达到50毫克/升以内,氨氮达到5毫克/升以内。其他支流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渭河干流水质目标提前4个月实现,新河水质目标提前半年实现,皂河年底实现水质目标。

  今年启动渭河流域新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如期实现渭河三年行动目标,全省上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将渭河水质改善纳入省市目标责任考核中,并实行属地责任落实。其中,西安市建立了由市长担任渭河“河长”的领导机制,形成了“河长”领导下的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特别是2014年省渭河三年行动推进会后,西安市进一步加大皂河治污力度,9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针对皂河沿线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西安市沿线封堵皂河排污口140个,完成皂河截污工程10项,解决了污水偷排、直排问题。

  随着我省渭河三年行动(2012-2014)的结束,省委、省政府将在现有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在今年启动渭河流域新一轮的三年行动计划。下一步,我省将重点解决西安上游、咸阳下游50公里段的水污染问题,确保渭河水质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