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法官进农村入社区 普法宣传答疑解惑

07.11.2014  17:34
        陕西法院网讯      宝鸡市渭滨区法院的法官们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官”平台作用,积极走访包抓村组和社区,宣传法律、答疑解惑、定纷至争,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拉近老百姓与法院的距离,加深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理解,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11月6日上午,在该院副院长胡安泉带领下,今年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的高新法庭包村法官来到该区高家镇赵家崖村和胡家山村,走进农户家中了解社情民意,并以案说法,为村民答疑解惑。

        在赵家崖村,对于该村影响较大的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针对部分村民不理解法院为何判决被告向“不占理”的原告给钱进行补偿,法官们结合案情从法理、人情两个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具体解释了“赔偿”和“补偿”的区别,解开了村民心中的困惑。

      “我女儿结婚时间不长,对方就提出离婚,我们向他要女儿的青春损失费,法院判不判?”有村民对于一起正在审理中的涉及该村村民的离婚案件咨询法官,包村法官向村民详细解释了婚姻法有关财产分割规定及双方过错责任承担问题,纠正了村民对于离婚补偿所谓的“青春损失费”的错误认识。

        在胡家山村,在得知该村前不久刚判处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老两口对于法院判决很不满意,认为他们向两个儿子要钱,法院却判决让两个女儿也承担赡养费而想不通,怕女儿们埋怨他们,胡院长及包村法官来到了原告家与老俩口促膝谈心,在认真听取了老两口的心思后,耐心细致地给他们解释了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养儿防老”是传统习俗,在儿子们力所能及时不是不可以,但对赡养老人发生矛盾纠纷时,女儿们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是应该的。法官们还针对其家庭具体情况和现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并对其进行了心理劝慰和疏导,消除了老人的不满情绪。

        下午2时许,该院清姜法庭两名法官携带宣传资料,在辖区烽火社区门口拉开横幅,摆出宣传版面,展开法律宣传。寒冷的天气并未能阻挡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和热情。进出社区的居民迅速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前来谘询。两名法官有问必答,从法院的职能讲到如何起诉维权、从非法集资讲到合法利息及条据书写常识、从婚姻邻里纠纷讲到健全人际关系、从宗教信仰讲到邪教危害。所讲内容全是大家生活中的常见问题,针对性强,通俗易懂,深受在场群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