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法院少年法庭喜获宝鸡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09.03.2015  12:31
        陕西法院网讯    3月6日上午,在宝鸡市“庆三八”表彰大会上,渭滨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荣获“宝鸡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该庭荣获“宝鸡市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

        两年多来,该庭全体同志立足审判,扎实工作,用辛勤的汗水,开创了少年法庭工作的良好局面。面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继承、抚养、侵权等纠纷,他们以未成年人权益为中心,优先办理,注重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纠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行不同于成年人的圆桌审判方式,寓教于审,焕发未成年被告人尚未泯灭的良知,促使他们真诚悔罪。坚持不公开审理原则,并对未成年被告人轻罪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有效解决他们及其亲属的后顾之忧,也为未成年被告人成功回归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他们依法从严处理,有力净化社会环境。对受害未成年人,他们主动联系专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为受害人送去了实实在在的关怀。

        截止2014年12月,少年法庭共办理案件600余件,在仅有两名办案法官的情况下每人办理了300件,且无一投诉和上访。

        案件审理有终点,但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无终点。法庭之外,该庭法官们的脚步没有停歇,延伸办案,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活动。2013年六一前夕,他们走进渭滨区航天小学,开展法制讲堂,给孩子们带去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2014年三八节,他们不忘关心问题孩子,用法官妈妈的爱心温暖孩子的心灵,长岭中学、八鱼中学、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留下了他们普法教育的足迹,对预防犯罪、远离犯罪起到了一定作用。他们到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社会调查,坚持对未成年罪犯判后回访,帮助他们健康回归,预防重新犯罪。

        荣誉和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该庭同志表示,要以此次获得的荣誉为契机,更加勤奋努力,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少年法庭”工作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