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按基本法推政改属内部事务

09.10.2014  11:15

  中新社香港10月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8日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于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希望外国政府和立法机关能够尊重这个原则。  就传媒的查询,特区政府表示,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成功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8月31日通过决定,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在2017年及以后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特区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就普选行政长官具体办法咨询公众。

  特区政府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于香港特区的内部事务。我们希望外国政府和立法机关能够尊重这个原则。

  特区政府又指出,言论自由、和平游行及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警方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众集会和游行,另一方面减低公众集会和游行对其它公众人士的影响,确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会继续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