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获评首届湖北改革奖
近日,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首届湖北改革奖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湖北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获评首届湖北改革奖。
湖北改革奖由中央批准设立。经省各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和市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名推荐,省改革办、省专家委员会、社会公众网络投票三方评审,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产生了首届湖北改革奖表彰名单。
湖北省科技厅报送的“湖北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聚焦《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鄂政发〔2013〕60号,简称“科技十条”)出台的背景、意义和成效。为切实推进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充分调动全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应用,2013年12月18日,湖北正式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2014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税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等分别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执行中需要对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转化的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组织人事制度、税收管理、工商登记、执法监督、法律保障等系列政策进行了系统设计,以解决各个管理环节之间的协调性问题,确保“科技十条”真正落到实处。据不完全统计,“科技十条”出台至今,省内高校院所已累计新出台相关政策细则48项,成功转化成果948项,创办企业304家。2016年,湖北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27.73亿元,登记技术合同24848项。
湖北出台的“科技十条”及实施细则,按照“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学校,利益归社会”的原则,一系列突破性政策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2014年8月26日,央视《新闻联播》以“湖北下放处置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题,聚焦湖北科技成果转化新政及效应。2015年1月25日、28日,央视《新闻联播》再次以“一项触碰‘天花板’的改革”为题,连续聚焦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改革工作。2014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还专程到湖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进行专题调研,湖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政策也为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