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360滥用安全权限屏蔽百度广告遭法院判罚

12.01.2015  19:08

核心提示:2月20日,北京东城法院对百度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奇虎360恶意诱导用户屏蔽百度广告系不正当行为,判令其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百度公司23万元。这也是奇虎360近年第

2月20日,北京东城法院对百度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奇虎360恶意诱导用户屏蔽百度广告系不正当行为,判令其在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百度公司23万元。这也是奇虎360近年第16次因不正当竞争及诋毁竞争对手而败诉。今年初,奇虎360曾因强行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而遭遇二审败诉。

  奇虎360由于选择性的屏蔽百度广告,也导致数百位自媒体作家收益受损。不久前,评论人士指责360“假公济私”和滥用安全权限破坏媒体生态,过轻的司法惩罚也成为奇虎360拒绝停止作恶的主要原因。

  法院今日出示的判决书表述: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供推广服务已是全球通行的的商业模式。正当的商业模式必然产生受法律保护的正当商业利益。360通过相关插件屏蔽百度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工信部第20号令是法院判决的裁定依据之一。第20号令明确表示,禁止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恶意修改或者欺骗、误导、强迫用户修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参数”。不过,尽管遭遇多次败诉,奇虎360对工信号第20号号令依然明知故犯、旁若无睹。就在上周,360公司因恐吓用户卸载金山毒霸被北京西城区法院判决败诉,被要求立即停止作恶行为并罚款10万元。

  此前,央视曾公开报道360恶意篡改及拦截其他正常软件行为,工信部也公开批评360不正当竞争行为。据《人民法院报》去年报道,奇虎360连续败诉13次,赔偿仅700万元,尚不及奇虎360一天的收入。

  互联网作家阑夕对这一现象认为,“这表面是360对广告进行拦截、保护用户利益,实则是利用浏览器的底层技术优势,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绑架“用户需求”来进行不正当竞争。这本是360打击竞争对手的一贯作风。”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之间应当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开展正当的市场竞争。任何超越合法边界的竞争行为,不仅会造成被侵害方的经济损失,而且行为人也必然受到法律的负面评价和惩罚,进而对双方和整个行业都是不利的。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需要大家的广泛遵守,希望涉案公司以此案件为鉴,规范言行,守法经营。

  附: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十六连败”:

  2010年12月,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

  2011年3月,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被判赔5万元;

  2011年4月,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被判赔40万元;

  2011年5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被判赔35万元;

  2011年8月,360抹黑金山员工李铁军,判赔5000元;

  2011年9月,360侵权腾讯软件一案得到终审判决,360败诉;

  2011年10月,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一案终审,驳回360上诉,维持原判,360被判赔35万元;。

  2011年11月,360诉金山不正当竞争及损害商业信誉,被判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03月,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4月,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挑起3Q大战,被判赔500万元;

  2013年4月25日,360强行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造成混淆;故意仿冒、混淆搜素结果,劫持百度流量,被判45万;

  2013年7月,360董事长周鸿祎对北京金山公司造成名誉侵权,须道歉并判赔5万元。

  2013年11月26日,3Q大战360告腾讯垄断,360一审均被判败诉。

  2013年12月4日,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360一审判决败诉。

  2014年2月14日,金山诉360恶意卸载金山毒霸不正当竞争,360败诉。

  2014年2月20日,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案,360败诉。

(本文来源:西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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