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法院副院长张平军做客《环境热线》

01.07.2016  15:32
        陕西法院网讯    6月29日,潼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平军做客渭南人民广播电台《环境热线》直播室,就备受社会各界和公众关注的民间借贷问题,接受栏目主持人张帆访谈,并与听众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访谈中,张平军副院长从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没有借据的借贷关系如何认定、有借据的借贷关系如何认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问题等方面与主持人进行了访谈交流。他结合4件真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详谈了如何正确适用最高法院2015年8月16日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告诫听众和网友谨慎借贷,最大限度避免民间借贷风险的发生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后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谈到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时,他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讲到借贷时约定的月利率不能超过2%,即利息2分,亦即年利率不超过24%,2角4分,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以形象地用“两线三区”来概括:两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年利率36%以上的借贷合同无效;三个区域依次是无效区、司法保护区和自然债务区,亦即36%以上、24%以下、24%以上至36%以下三个区域。同时,张平军副院长还就非法集资问题如何处理、保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等问题穿插进行了讲解。

        一个小时的节目,张平军副院长详细讲解民间借贷,使听众和网友能夠正确、全面理解民间借贷,善于运用法律这个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听众和网友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