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灞桥区成功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

05.12.2014  04:09

12月3日上午,西安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灞桥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评议打分等环节,最终确定灞桥区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

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副组长白正谊一行先后到灞桥区洪庆街道二炮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席王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实地检查,随后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了灞桥区关于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汇报,并按照验收标准对创建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创建工作进行了打分评议,经过综合考虑,确定灞桥区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安军、市监察局副局长张华俊、市法制办法监处处长郑扬、市发改委西开处处长李博、市人社局法规处副处长胡永欣、市政府法制办法监处副调研员吕茂烈等参加检查,灞桥区区长贠笑冬、常务副区长刘其智等陪同检查。

2013年1月灞桥区被市政府确定为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试点单位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建设目标,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中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职责。为更好地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了灞桥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创建工作。制定了《灞桥区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实施方案》,对全区依法行政创建任务进行细化落实,明确责任,实现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同时,制定下发《灞桥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各部门年终目标任务考核,确保了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

(二)加大宣传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利用政府常务会议、“灞桥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分批次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针对农村(社区)群众,全力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会,积极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通过模拟法庭、案例点评、文艺大放送等形式,以真实生活为题材,用身边的事例调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书籍5万份(册),印制横幅200余条,制作展板100余块,建设法治文化墙150余米,筹建法治文化主题广场5个。

(三)创新执法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成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对存在争议的执法事项和案件进行合议、调处。率先在全市建成“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实现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服务的全过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依法行政专栏,内容涵盖执法流程、政策法规、执法监督等板块。积极探索行政处罚前置审查工作,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提前预审。

(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打造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推广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目前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实现全覆盖,125个村(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群众共计2500人次。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在村(社区)设立“法律聊天室”、“法律圆桌会”、“法律意见箱”等,让群众不出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免费贴身的法律服务,目前已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0个。

(五)坚持政务公开,依法接受各方监督。出台《灞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灞桥区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和《灞桥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政府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逐步建立,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已主动公开30大项6万余条政府信息。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栏、投诉热线、举报信箱等媒介,接受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目前已办理网络、媒体投诉1816件。

                                                (西安市灞桥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