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点击】莫让高楼瓷片成为伤人“暗器”

07.07.2015  13:35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广播评论《今日点击》)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听陕西广播电视台广播评论节目《今日点击》。今天是2015年7月6号,星期一,农历五月二十一。现在学校已经放暑假了,许多家长都在忙着给孩子们安排一个快乐的假期,可就在上个月,西安市长安区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一栋沿街高楼发生墙体瓷砖脱落,一位13岁男孩不幸被砸,失去了生命。瓷片为什么会成为伤人的“暗器”?谁又该为这样的事件负责?请听记者的调查。

因为资金不足,很多随时可能发生瓷片脱落的高楼并未得到修缮,此类问题该如何解决?有没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今天的《观点面对面》,建筑专家和管理专家将建言献策。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今天做客直播室的嘉宾: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邓明科和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文沛。欢迎两位!

开始讨论前先问问两位老师,你们平时生活中遇到过楼房外立面瓷砖掉落的事情吗?

邓老师:瓷砖脱落的事经常遇到,就在我们学校附近小区的三座高层建筑,最近也正在凿除顶部外墙立面空鼓的瓷砖。

刘老师:偶尔遇到过,小区电梯出入口的墙面瓷砖出现裂缝,有几块即将脱落,一般情况物业会及时张贴通知提醒居民出入时注意安全。

我们一位听众也给我们讲述了他朋友的经历,来听听看:

前一阵,朋友他们小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有一天晚上,楼上的瓷砖脱落,掉下来砸着了一辆车,把车的天窗都砸破了。多亏是晚上砸着车了,这要是砸着人,那得多危险啊。

听了这位听众的讲述真是让人担忧啊,这类危险真是防不胜防。现在修建的高楼除了全玻璃的楼体,大多都是瓷砖装饰外墙。邓老师,您给我们解析一下,楼房外立面瓷砖脱落都是哪些原因造成的呢?

邓老师:造成楼房外立面瓷砖脱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施工质量的原因。比如基层未清理干净、施工前浇水不充分,使瓷砖与基层黏贴不好,引起开裂空鼓,就留下了安全隐患;(2)墙面渗水产生冻融循环,引起冻胀开裂;(3)外墙保温材料、砂浆、瓷片的热膨胀系数不相同。

瓷砖装饰外墙,它带来的危险、带来的隐患如何消除?有位听众谈了自己观点,我们来参考一下:

现在,很多小区和单位的外立面贴的都是瓷砖,时间一长,瓷砖很容易脱落。怎么预防这飞来横祸呢?我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对所有建筑进行排查,哪些有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不要等问题出来了再扯皮,那时就有点晚了。

这位听众建议应该定期排查隐患,早发现早做处理,两位老师觉得这位听众的想法怎么样?如何防范瓷砖脱落引发的飞来横祸,两位有哪些好的建议呢?

邓老师:(1)新建房屋,很多省市都已禁止使用瓷砖饰面;比如西安市建委要求从2011年9月1号起,3层以上的建筑,外墙采用黏贴保温板薄抹灰,禁止使用瓷砖进行外墙饰面。(2)已建房屋,目前没有太好的办法,只有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和维修处理。

刘老师:俗话说:天灾人祸在所难免,但是我觉得还是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和制度。就像刚才那位听众所说的,不要等问题出来再扯皮。以政府为主的房管局、质监局等管理为主的部门需要建立严格的、定期的、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制度,各部门之间加强联合协同管理,把居民的安全责任问题切实重视起来,做到实处。以开发商、物业公司、业委会等服务为主的部门需要建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居民、及时解决隐患。对于安全问题应该是“多管”齐下,而不是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在具体检查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工程技术专家的指导意见应该予以重视,使得隐患能够最大程度上得以有效解决。当然,作为普通居民来说,也要有一定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看到类似的安全提醒的警告及时避让,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合格公民。

微信听众小颜提出疑问,就是发生危险了如何维权?先听听他怎么说。 

我就特别想问一个问题,如果万一发生瓷砖脱落砸伤人或车的事,该找谁索赔?是找开发商、物业?还是自己承担?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位听众问了,发生危险该怎么办,伤了人或者车啊等等被砸坏了,自认倒霉?还是维权?维权又找谁来负责呢?这个法律问题请刘老师给我们解答一下。

刘老师:如果已经发生危险事故了,简单地自认倒霉是不利于保护公民自身利益的。在法治社会之下,公民应该有一定的维权意识,而且应该是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责任主体存在多种,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全体业主等。

在明确责任主体之后请专业人士(比如律师或法学的专业人士)将相关法律依据、瓷砖脱落造成危险的具体过程、严重者可以将医院检查治疗的影像资料、治疗费用、甚至是伤残界定等级等进行详细整理,写成正式的书面材料。也就是尽可能地把证据准备齐全,做到既有法律依据又有事实依据,既有现场证据又有文字说明,有理有据地和责任主体的负责人去协商解决。我觉得这类问题的解决应该先协商后司法,协商能解决是最合适的维权方式,暴力性维权显然是恶化事件本身的方式,完全的法律维权在时间上、效率上和成本上都未必是最可取的。

节目中我们看到一些老的楼房要解决瓷砖掉落的问题就变得相当棘手,开发商已经不再负责,高额维修费也无处筹划,难道就眼睁睁任由危险继续存在甚至扩大吗?刘老师,这类老楼房该如何消除瓷砖掉落的隐患呢?这维修责任该谁来负担?另外房屋大修基金对这类问题是否能发挥作用?如果可以如何发挥作用?

刘老师:这类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复杂,因为房屋性质在城市化变迁过程中变化较大,在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况下,从自身利益的角度,业主具有一定的维修责任,可以通过业委会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在房屋质量监测以及使用年限上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

关于大修基金的使用我国2008年初开始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各地参照执行。首先要确定这些旧楼有没有交大修基金?其次交了之后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启用,是否属于公共部位?是日常维护还是补救性维修?由业委会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使用申请,物业组织具体实施。

我们看到国外很多城市也是高楼林立,一些摩天大楼直入云霄,他们的外立面是如何处理的?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呢?邓老师,您给我们讲一讲。

邓老师:一是使用玻璃幕墙,几乎所有的超高层建筑,都采用了玻璃幕墙。不仅美观、艺术,还可以减轻重量,但保温性能会降低。二是使用外墙涂料,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筑外墙采用高级涂料装饰的已占到90%。它的施工相对简单,色彩丰富,成本较低,并且翻新很快。

高楼外墙的瓷砖就像一个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脱落,除了维修加固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节目中我们了解到,西安市建委曾下发通知,要求从2011年9月1号起,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凡建筑外墙采用粘贴保温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者,禁止设计、使用瓷质面砖进行外墙饰面。政府下令对高楼外立面瓷砖说不,但是在不少新建的高楼、住宅小区我们仍看到开发商继续使用着瓷砖装饰外墙…如何让禁令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大家安全?哪些机制还需要完善?刘老师,请谈谈您的思考。

刘老师:我觉得这就涉及到城市化建设、政府权威以及利益分配等很多问题。城市化建设需要美丽的家园,开发商需要瓷砖美化获得更多的销售利益,政府要改善民生、为人民的安全利益考虑,必然要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在城市设计上建立合理化的决策机制,又要对开发商的利益形成一定的权力制约机制,在通过立法规避之外,需要制定更加具体的违规细则,将政府权威和法律精神真正地落到实处。

听众朋友,高楼瓷片伤人的直接原因是个技术上的缺陷,但这类事件的频繁发生暴露了我们在管理和制度等层面的缺失。为了防止悲剧的重演,我们首先要展开认真的排查和整治,克服重重困难,从源头上杜绝危险,而面对已经产生的伤害,则需厘清责任,严格执法,让受害人的有个通畅的维权渠道。可能伤人的瓷片还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城市,但我们能最大程度地消除隐患,抚慰伤痛。

好,感谢各位收听广播评论节目《今日点击》。再会!(节目主持:勇军 编辑:佘怡、小贾、李荇、方明、姚婧。节目主编:骆萍。监制:刘天鹏、史宝军。总监制:黄寿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