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四地小城市培育 开启一个由镇到城的实践

30.10.2015  07:58
  近日,我省发布《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意见》,神木县大柳塔镇、岐山县蔡家坡镇、富平县庄里镇、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四个镇被确立为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首批试点为期五年。从镇到市,要经历怎样的改变?小城市试点对推进陕西城镇化建设有什么意义?    由镇到城——探索就近城镇化的新路径   据了解,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由浙江省首创,之后,广东、山东、安徽、湖北、福建等省份逐步推开,形成了一些有效做法和模式。在借鉴了这些地区的成功经验之后,我省结合自身实际,拉开了“小城市培育”大幕。   为什么要选择这四个镇作为试点?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基于“兼顾区域平衡性,着眼未来成长性,突出试点代表性,注重政策连续性”的原则,我省统筹考虑3大区域资源禀赋、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在关中东西两翼各选择1个试点镇、陕北陕南各选择1个试点镇开展试点。   “以上四个试点镇符合我省科学选择的标准,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小城市培育有利于优化我省城镇体系,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探索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的新路径;有利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现代文明向镇村延伸、覆盖和辐射,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乡镇管理和运行新机制。”该负责人说。    改变“小马拉大车”——试点镇获县级管理权限   今年初,省委深改领导小组正式将开展镇级市试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小城市培育”的核心是赋予与试点镇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限,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管理试点镇。   试点还将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破解土地发展瓶颈。推进试点镇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有机统一,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等相互衔接,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突出地域、人文、生态等特色,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规划红线。   小城市和大城市之间是什么关系?新型城镇化是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因此,试点将推动小城市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此外,试点镇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生态环境、投融资体制等领域可先行先伸。试,大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小政府大社会——“三年大变样”   为搞好“小城市培育”试点,我省提出5项保障措施。   机构设置。围绕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治理模式的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结合镇村综合改革,科学界定试点镇政府职能,鼓励机构职能整合、一套人马多块牌子。选优配强试点镇党政领导班子,党委书记一般由县(市、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财税政策。在试点镇加快建立一级财政体制。试点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县(市、区)留成部分和在试点镇征收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用于试点镇建设。由政府、银行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小城市培育发展基金,首批募集资金规模30亿元,主要用于试点镇基础设施、园区建设和产业培育。   要素保障。建立试点镇建设用地保障制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到试点镇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设立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依法治理。县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试点镇相应的经济类项目核准、备案权和市政设施、市容交通、社会治安、就业社保、户籍管理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   组织实施。建立小城市培育试点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试点镇要按照“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培育要求,抓紧制订3年试点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