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七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25.09.2014  11:06
    9月23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9月22日15时20分左右,湖南省醴陵市浦口镇保丰村的南阳出口花炮厂发生爆炸,已造成12人死亡、33人受伤、2人失联。

  通知指出,当前烟花爆竹已经进入生产销售旺季,同时也进入事故高发期。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渭南、安康等重点市以及汉中、宝鸡、榆林、咸阳地区要针对烟花爆竹产销旺季的实际,开展联合执法和暗查暗访,着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尤其要对新换发许可证的企业盯紧看牢,严防突击生产酿成事故。

  要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零售摊点的管理,严厉整治和打击非法产品在市场的流通。

  七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企业;二是“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企业;三是因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已经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企业;四是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企业;五是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企业;六是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企业;七是没有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设施设备的企业。(记者张斌峰)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