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焦裕禄精神推进法院司法作风建设
一、焦裕禄精神的时代意义
焦裕禄同志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个县委书记典型,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现实教育意义。
(一)时代呼唤“心里装着全体人民”的责任担当。焦裕禄上任伊始,就在农民外出逃荒的火车站召开了第一次县委常委会,直面困难,组织救灾,他说,“感谢组织把我派到兰考这个最穷最困难的地方”,“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人”,“革命者就是要在困难面前逞英豪”。1964年4月,已经身患绝症的焦裕禄同志在病床上规划兰考的发展蓝图,题目就是《兰考儿女多奇志,敢叫日月换新天》,“活着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拳拳赤子之心,如歌如泣。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法官干警理想信念淡化,对“四风”问题麻木不仁,尤其需要焦裕禄精神强筋壮骨,畅通血脉,补钙充电。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传承他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进百家门,吃百家饭,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焦裕禄那样视人民群众为父母,拜人民群众为师,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二)改革创新需要“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只有475天,但每一天都走在联系服务群众的路上。他靠着一辆自行车和一双铁脚板,走遍全县120多个生产大队,察灾情,找办法,带着大家一块苦、一块干,一块闯过难关。他顶着狂风探流沙,淌着洪水中找涝口,冒着风雪查牛棚,盐碱滩上尝泥巴,他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处处身体力行,躬身实践。我们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学习他迎难而上、敢闯敢干的开路先锋精神和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求实作风。习总书记曾痛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仪式一场接着一场,总结一份接着一份,评奖一个接着一个,最后都是‘客里空’”,可谓一语中的,切中要害。改革创新不能虚来晃去,搞文山会海,花拳绣腿,需要的是焦裕禄那种“拚命也要除三害”的实干精神。人民法院肩负审判重任,法官干警长期置身于矛盾纠纷之中,更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解民怨,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决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人民期盼“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焦裕禄式好干部。焦裕禄得知儿子看戏没有买票,马上拉着儿子到电影院补票。为了防微杜渐,亲自制定了兰考县《干部十不准》。焦裕禄的大女儿焦守凤中学毕业后没有工作,本来可以到邮电局工作,但焦裕禄没有同意县委的安排,他说领导干部的子女不能搞特殊化,最后把女儿带到酱菜厂做了临时工。焦裕禄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身体力行作出表率,他说,“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干部在学,群众在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人民群众对司法领域中的不正之风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深入剖析“四风”问题,从严落实“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等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大力清除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和“污垢”,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坚持“群众满意才是唯一标准”,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
习近平同志五年前曾专程到河南兰考县视察,参观焦裕禄事迹展,并在焦陵前亲手种下一棵泡桐,在与当地干部群众座谈时,他把焦裕禄精神概括为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五种宝贵的精神品质。他深情地说:“一踏上兰考土地,依然心情不平静。每一个实物、每一个故事都能引起我的心灵共鸣。我后来无论是上山下乡、上大学和参军入伍,特别是后来当县委书记、市委书记,一直有焦裕禄的影子伴随。见贤思齐,总是把他作为一个榜样,对照自己。”焦裕禄精神的最感人之处就是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
(一)强化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焦裕禄认为,“我们干工作不是做给上级看的,群众满意才是唯一标准。”结合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行使司法审判权的法官干警,要经常问问自己:审判权从何而来?审判权为谁所用?司法工作的力量之源在哪里?只有真正弄懂这些问题,才会像焦裕禄同志一样自觉坚持群众满意标准,以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时时处处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真正让司法为民变成自觉行动。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当前与焦裕禄同志所处的艰苦时代相比,物质生活、社会环境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变,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期盼没有变,实现中华民族繁荣富强和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没有变,焦裕禄同志一心为民的崇高品质正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全党团结奋进的动力源泉。“为政不移公仆之心”,在执法办案中,法官干警要始终坚持法大于情、公大于私的原则,把公仆意识渗透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个思想“总开关”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一颗公仆心、一份公仆情,真正做到权力面前不谋私,利益面前不伸手,金钱面前不动心,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永葆人民法官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二)坚持群众满意标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焦裕禄同志之所以深受人民群众爱戴,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始终与人民群众心相连,情相依,同呼吸、共命运。看到卧病在床的穷苦百姓,他自称“我是您的儿子”,挨家挨户组织动员群众搞灾后自救,诚心诚意视人民群众为父母。法院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核心要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上下功夫,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必须始终保持对恶性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伸张正义,惩恶扬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必须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常怀爱民之心,勤办便民之事,多行利民之举,努力把权力清单做小,把服务清单做大,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和司法公开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敢于为民担当。在司法为民上有所作为,就要发扬焦裕禄同志敢做善成、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的奋斗精神,不管案情多么复杂,不怕任务多么艰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秉公办案,誓当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司法权益的“守护者”、清除黑恶势力的“执行者”。在处理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各类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事件中,要时刻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尤其是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诉求,扶危济困,惩恶扬善,不畏强权压力,坚守道德底线,以“铁肩担道义”的责任感使命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发扬求实务实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习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开门见山地指出:“我之所以选择兰考作为联系点,一个重要考虑就是因为兰考是焦裕禄同志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我希望通过学习焦裕禄精神,为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正能量。”“中国梦”是由无数的单个梦想共同编织而成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中国人的“法治梦”,而“法治梦”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司法保障,人民法院肩负着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神圣使命。
一要尊重客观实际追求个案公正。司法公正寓于个案公正之中,并通过个案公正体现出来。人民群众在参与诉讼过程中,每一个具体案件都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办好个案是司法为民的具体化要求。一件再小的案子,在判决中都有其精妙之处。必须十分重视个案的辐射引导作用,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远甚于十次犯罪。个案不公表面上看只是对当事人不公,而实质上却影响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流失的是司法部门的公信力,损毁的是民众对法治的信心。法律条文不能概括社会生活的全部,这就需要在个案审判中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个性化的理性判决。法院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像焦裕禄“除三害”那样,尊重实际,注重效果,把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如何提高个案的审判质量上来,努力把每一个司法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能经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平等和公平正义。
二要深入群众查实情求实效。焦裕禄有一句名言,“蹲下去才能看到蚂蚁”。 上任伊始,面对兰考十分严重的自然灾害,他顶风冒雪,苦干实干,以“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昂扬斗志,创造出一套简便、易行、实用而又符合规律的治理“三害”办法,在重重困难中硬闯出一条生路。电影《焦裕禄》中,给观众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始终与基层的人民群众摸爬滚打在一起的场景,查风口、种泡桐、治内涝,为治理“三害”殚精竭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坚持查实情,求实效,讲实话、办实事,尤其要有在困难面前挑大梁、打头阵的精神,任何时候不埋怨、不争论、不观望,生命不息干劲不止。结合审判执行业务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了解乡情民俗,因势利导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达到止争息讼、案结事了的目的,牢牢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为改变兰考面貌,改善群众生活,焦裕禄同志以惊人的毅力常年奔波于农舍、田间,置身于群众之中,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学习焦裕禄精神,不仅要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还要贴近群众,走近群众,大力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五进”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当前尤其要妥善审理好有关劳动争议、社会保障、医疗纠纷、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等各类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着眼于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对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申请人,以及被告人无力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着力营造亲民平和的诉讼环境。
四、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强化自律意识,始终保持人民法官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的高贵品质
廉洁自律从小事做起。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也有人格,人民群众正是通过发生在党员干部中的小事小节,如公务接待、公车私用、婚丧嫁娶、请客送礼等现象来评价党员干部队伍的好坏。焦裕禄同志担任县委书记后,一次渔场的领导给家里送来了几条鲜鱼,孩子们见到鱼后都高兴地嚷嚷着要吃鱼,最后焦裕禄硬是让儿子把鱼全部退回了渔场。焦裕禄是这样算账的,如果自己带头拿了鱼,全县干部都可以拿,一个渔场就垮了。一个人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在大事大节上也过不了硬。法院干警保持节操修养,要从点滴做起,为自己的行为设限,哪些地方不能去,哪些东西不能拿,哪些招呼不能打,从慎微、慎初做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习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心不贪,手不伸,嘴不馋,坚持心底无私,一身正气。特别是与当事人、代理人打交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受小恩小惠,不存非份之想,不偏不倚,公正办案。
端正风气从执行规定做起。“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焦裕禄同志亲手制定的兰考县《干部十不准》中,有一条“谁看电影看戏谁拿钱,谁吃饭谁拿钱”,正是这种对细微之处进行严格规定并带头执行的自律意识,使焦裕禄受到了兰考人民的衷心爱戴。当年驻队下乡干部都是在农民家吃饭,饭后按规定交纳饭钱,有的农民不肯要,干部们就将粮票和钱压在碗下面。中央政治局制定“八项规定”,开展反“四风”, 也是从自身做起,并没有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如一阵风刮过,而是持续发力,越到后面越彰显威力。最高法院颁布了“五个严禁”,省高院又颁布了“六个不准”,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执行规定,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廉洁办案,抵制歪风,不做人民群众在背后戳脊梁骨的事,树立人民法官从严执纪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立行立改从现在做起。立行立改关键是改作风,树形象。首先要淡泊名利。“四风”问题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争名逐利,法官干警要坚持职业操守,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将权力当做为自己和亲朋谋取私利的手段,时时处处洁身自好,不因金钱而驻足,不因美色而沉沦,不因名利而浮躁。其次要谨言慎行。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 避免拉拉扯扯,“瓜田李下”,要平等对待每位当事人,不分贵贱、不分尊卑,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中立的态度和公允的行为,以理性的分析引导当事人尊重法律、信赖法官。三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通过公开审判流程、案件信息、案件庭审、裁判文书、政务工作,把法院工作更广泛地置于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依靠社会力量的参与监督,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四要加强监督约束。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干警的关爱融入到严格管理之中,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整治“冷横硬推”,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坚决整治“慵懒散奢”,切实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坚决整治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引导全体法官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搭建“连心桥”、拆除“隔离墙”,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