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能源在榆林违法占地遭罚500万 仍继续占地

19.09.2014  20:35

    中煤能源重大土地违法秘而不宣 涉嫌虚假陈述

    国内第二大煤炭上市企业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子公司在陕西榆林市建设的煤化工项目涉重大土地违法,先后被当地国土部门和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中煤能源对此秘而不宣。

     打重点工程旗号“横冲直撞”占地

    据介绍,地处横山县白界乡马扎梁村、总投资193亿元的“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工程为煤化工项目,投资主体为中煤能源全资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榆林公司”),其中30%资金由中煤能源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其余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项目投产后可年产60万吨工程塑料。该项目被列为陕西“十二五”重点工程,同时是该省能源化工产业重大骨干示范工程之一。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方圆数平方公里的项目区内,塔炉高耸,罐体林立,管线密布。据了解,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工艺装置已全部建成,正在单机试车,预计今年7月投料试产。

    根据陕西省政府与中煤能源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煤能源介入榆林煤炭开发,须先搞大型煤化工项目,进而由陕西省政府同步配套两个大型煤矿。中煤能源获批的两个煤矿分别是大海则煤矿和禾草沟煤矿。前者拟年产2500万吨,后者年产300万吨。

    “正是为了榆林两个大型煤矿的优质资源,中煤能源才上马了煤化工项目,并打着重点工程的旗号,大举违法占地。”一位榆林业内人士说。

    横山县白界乡政府一位干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该煤化工项目地块为坡状沙丘地,地下水资源丰富,打井7米多就能见水且水位稳定,发展观光农业、设施农业颇有前景,被占用前种植大面积沙柳、沙棘,是当地农民重要收入来源。

    “他们说建的是重点工程,谁也阻挡不了占地。”马扎梁村多位村民对记者表示,没有出示任何用地手续,该项目就横冲直撞占地,大片沙柳、沙棘植被被铲除,遭到村民的集体抵制。事实上,中煤集团负责人就推进该项目曾公开表示,“超常推进,能搞多快就搞多快”。

    记者从横山县政协获悉,2012年6月,县政协对全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称,中煤榆林公司煤化工项目因土地纠纷,村民阻挡施工,建设进展一度缓慢。

     县国土局罚500余万撼不动“央企背景

    资料显示,榆林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截至2012年底,全市结转遗留用地的总量约6万余亩急待审批。随着中煤榆林煤化工项目上马,种种限制征地、用地的规范被突破。

    周喜业是横山县国土局工会主席,负责中煤榆林公司煤化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省里每年给横山的工业用地指标仅千余亩,而煤化工项目占地面积巨大,中煤榆林公司一下上了两条线,该县根本无法满足其用地要求。

    中煤榆林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魏建民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项目用地手续齐全,不存在问题。而中煤能源董秘周东洲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项目占地已有2600亩获批,另有1040亩正在报批中。

    与中煤能源方面的说法相反,周喜业对记者表示:“该项目一期工程占地6000多亩,其中2600多亩已分七八个批次,完成了农用地转用审批;另外3400多亩农用地转用申请已分三个批次上报省里,正等待审批。”周喜业强调,中煤榆林公司煤化工项目供地尚未开始,招拍挂程序并未启动,迄今未取得一亩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未批先建。

    记者从横山县国土局得到一份该局2012年5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中煤榆林公司。该局有关工作人员说:“县国土局向被处罚单位多次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其没有按照要求履行;随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他们仍没理会。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该公司申请用地6640亩,实际推地5312亩,属于边报边用违法用地”。县国土局据此对中煤榆林公司处以514万元的罚款,处罚已经到位。

    榆林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一位负责人对《经济参考报》记者称,针对该煤化工项目违法占地问题,市国土部门多次予以告诫和制止,“人家倚仗着央企背景,根本不予理睬,违法占地一再扩大。

    早在2011年7月25日,榆林市国土局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土地报批推进会上要求,“遏制项目建设违法用地,在国家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下,不要心存侥幸。尤其是重点项目,不能尚未报批就使用土地,进而导致被上级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