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燃煤锅炉拆改省财政“奖励”3.51亿元

21.10.2014  15:33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我省燃煤锅炉拆改,省财政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截至目前已安排燃煤锅炉拆改资金3.51亿元。

为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减少对大气污染,省财政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多措并举,大力支持燃煤锅炉拆改治理。联合出台《 关中 地区城市燃煤锅炉拆改奖励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关中地区燃煤锅炉拆改给予奖励。截至目前,省财政已安排燃煤锅炉拆改资金3.51亿元,支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等地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共拆改燃煤锅炉2333台、8602.89蒸吨。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调动陕南陕北各市政府燃煤锅炉拆改的积极性,省财政正在会同省环境保护厅,拟扩大燃煤锅炉拆改奖励范围,将陕南、陕北地区燃煤锅 炉拆改纳入奖励补助范围。此外,会同省环保厅计划将供热、热电企业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除尘改造纳入燃煤锅炉治理范围,省财政将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和补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