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多头牲畜“洗劫”树苗 法官说法畜主赔偿

22.09.2014  18:34
        陕西法院网讯    多头牲畜踩踏松树苗,造成树苗损毁,松树苗种植户因此与牲畜养殖户发生纠纷。近日,富县法院包村法官现场调解了一起动物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村民李东文等23户牲畜饲养户自愿赔偿给松树苗种植户束俊林损失共21450元,使发生在相邻五个村庄24户村民之间的复杂矛盾得到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前后,富县张家湾镇三城行政村王家坪组村民束俊林在本村七面窑地育有油松苗1.3亩,移裁油松4.6亩。2013年1月22日,来自本镇石厂子村、新集村、和尚塬村、炮楼村四个村村民李东文等23户的39头骡、马、驴、牛,突然涌进束俊林的松树林追逐、踩踏,使松树苗造成大面积损毁。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一年来,受害方束俊林到各村寻找牲畜养殖户,与多户多人发生纠纷,一度给农村生产和治安秩序带来较大影响。镇政府邀请包村法官现场说法,及时化解矛盾。

        包村法官接到邀请后,及时前往张家湾镇,与镇领导交换意见,取得支持;通过深入农户和牲畜饲养户走访,仔细了解情况;分别向各畜主讲法律,做工作;同驻村干部、联村干部一起核实树苗经济损失。由于各个畜主经济状况有一定差距,赔偿标准又不能有异,只能互谅互让,相互包容。最后,通过面对面进行调解,使多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赔偿协议,按每头牲畜赔偿550元,李东文等23个牲畜主人公赔偿给受害方束俊林损失2145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