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开展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扫雷”行动

03.06.2016  16:15
 

  为切实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渭南市食药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扫雷”行动。

  此次“扫雷”行动重点检查特殊药品生产企业计划执行情况、药品生产销售记录、购买方资质审查情况和药品电子监管码使用情况;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购进、储存、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记录以及物料平衡情况等。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曲马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查验购买者身份登记信息,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销售数量,药品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严禁零售企业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监管网络信息是否及时报送;特殊药品购进、入库、出库和使用等环节是否“双人管理”;账、物、卡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无证购进麻精药品、药用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行为。

  此外,对于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通过“挂靠经营”、“走票”等方式购销特殊药品、违反规定销售造成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