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束

13.04.2016  06:49
 

  近期,陕西省教育厅对18所民办高校、12所独立学院和36所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15年度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此项工作是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推动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和《陕西省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工作安排进行的。

  本次年度检查分为学校自查和检查组逐校实地检查两个阶段。省教育厅从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中遴选教学、学生、财务、科研等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对受检学校2015年办学条件、教学任务、校园建设、财务资产负债和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安全稳定工作等进行检查。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重点检查的是各校师资队伍建设和2014年年检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检查重点为学校创新发展、规范办学和财务管理等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学校负责人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办学设施、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年检工作,对每校的年检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年检评价意见。

  通过年检发现,各校在经费投入、管理创新、教学改革、服务提升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改革创新成为共识,质量建设成为重点。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部分学校已制订和启动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省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立足办学市场和办学实际,深入调研行业领域办学需求,积极寻求新的办学内容和发展方向,一些学校已在教育服务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赴外留学交流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凡未申请年度检查、出现过较大稳定安全事故、教学条件不能满足教学要求、办学活动停滞多年的学校,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年检不合格单位在整改未达到要求前,不能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刁巧燕)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