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敏:坚守职业良知 促进司法公正

23.10.2014  13:04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法机关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这个讲话深刻指出了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坚守职业良知的作用和重要意义。

      “徒法不能以自行”。要实施好依法治国方略,不但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同样也离不开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对法律的正确执行。我国的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承担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的侦查等多项法律职责。在检察工作中,审查和处理各类案件是基本的业务,而案件办理过程中,无论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会产生一些争议和矛盾。比如:证据的采信与否,证据有矛盾的时候怎样鉴别真伪、排除其中的矛盾,没有相互矛盾的时候能否形成证据链证明一定的案件事实;法律就某类行为的规定怎样理解,怎样把握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相互矛盾的法律法规怎样认识和处理等等。由于办理案件的干警之间对客观事物和社会生活的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不同,各种法律之间的衔接、理解方面的问题以及各种相关法学理论差异的存在,即使是同一起案件,受到不同主、客观因素影响的办案人对案件就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可能有的意见认为是有罪、此罪、罪重,而有的意见就可能认为是无罪、彼罪、罪轻,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依据不同的观点怎么说怎么有理的情况。由于认识原因导致的意见分歧是案件办理中的正常现象,但问题在于分歧的存在并非都是因为正常的对案件情况认识不同。受社会上不良思想的侵袭、腐蚀,检察机关也出现了种种利用职权满足个人私欲的腐败现象。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有的人抵挡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给自己谋私的工具,利用正常的案件分歧与源于司法腐败的弄虚作假往往难以分辨的特点满足自己的私利,为了获取非法的利益,在一些案件的处理中翻云覆雨。想处理重一点,就说依据这个解释方法定罪是合法的,依据某个政策从重是符合政策的;想放纵犯罪分子的,就说依据那个解释方法脱罪是应该的,依据某个观点从轻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法律在这里成了可长可短橡皮筋,不是按照事实和法律的实际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的目的和得到的好处来选择观点和处理方法。不仅仅是案件的争议,各种各样的执法不公现象也时有发生。有的人对群众合理诉求不闻不问、有案不立,有的工作效率低下,办案久拖不决、久拖不结,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还有的滥用强制措施、违规扣押涉案财物、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近些年来,司法腐败和不公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广大群众广为诟病的一个社会问题,涉及到许多政法干警,甚至某些案件的处理都造成了全国性的恶劣影响。而在许多涉及司法腐败和不公的案件里,往往存在把故意采取的错误观点打扮成正常的案件分歧的情况或者自称是犯了“重实体、轻程序”的认识错误,这些现象反映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不足已经成为了依法治国的障碍。

      长期以来,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极少数人的制造的司法腐败和不公现象,却极大地影响了政法机关的声誉。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政法机关如果不能遏制这种现象,清理自己里的肌体有害物质,任由其发展下去,即便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再完善,也会因为得不到正确的执行而失去存在的意义,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初衷就难以实现,党的威信、国家的长治久安就会被破坏。在这种现实情况下,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的重要指示,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运用法律处理案件提供了针对性极强的、现实可行的、有力的思想基础,指出了司法改革前进的方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良知是公平、正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在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在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反映,是一种全社会大多数人在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是人们认识事物、互相交流的基本准则。一个事物符合公众的良知,就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否则,就会被大家所非议。我们认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职业良知所包含的内容,应当既符社会良知基本要求,又有检察工作自身的特点。首先,检察职业良知应当是在检察工作中普遍适用的行为准则。它不是具体的、只适用于部分检察工作的规范,而是适用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指导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所有的工作。其次,检察职业良知的内容并不是固定的成文法或者形式,而是一种思想基础,在不同的场合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比如能做到严格公正执法是职业良知的表现,而不限于严格公正执法,对办案中发现的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主动帮助解决也是职业良知的表现。第三,检察职业良知的核心内容是公平、正义,所有具体的内容都要建立在这个核心的基础上,一个行为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则必定违背了职业良知。第四,检察职业良知是受到大多数人民群众和检察干警所认可的行为准则,而不是仅仅由少数人认识、认可,更不是极少数人自说自话的“自圆其说”。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进行法律监督工作,处理每一件案件,都应当符合广大政法干警在内的大多数人民群众公认的价值观和准则,也许案件观点上的分歧仍然会存在,但是什么是正常分歧,什么是牵强附会,大家心里都有一本账。

      思想上有了正确的方向,行动上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们认为,作为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培养和坚守职业良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打造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给人前进的目标,信念是顽强拼搏、克服困难的精神基础,坚定的理想信念是职业良知的前提。当前各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存在,都与相关的政法干警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坚定有关。作为检察干警,应当重视理论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要掌握和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把对党和人民朴素的感情升华为理性的认识。不断深化自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以之检验自己的行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加强政治修养和作风修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纯洁性,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努力塑造检察干警的优良形象。

      二、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检察干警处在与犯罪作斗争的一线,经常要面对种种社会阴暗面和考验,受腐蚀拉拢的危险也大,在部分检察干警身上出现的司法腐败现象充分说明了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培养机制,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使职业道德建设成为日常性的工作,把《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提出的“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要求渗透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紧密结合实际的岗前和岗位培训,增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奖励职业道德模范,坚决制止并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群众观念。检察干警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提高与群众交流的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表达能力。要养成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和意识,真正地融入群众,向群众学习,把案件处理等方面的思路和观点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择善而从,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检察机关要坚持完善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听证质询、法律文书说理等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搭建服务群众、畅通联系的新平台、新机制。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群众关心的案件作为重点来抓,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尺,把群众工作能力、业绩同业务考评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四、要有扬善惩恶、敢于担当的执法观念。检察干警如果没有善恶是非的观念和敢于担当的勇气,怎么能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扬善惩恶,维护司法公正?扬善惩恶,首先要明是非,知善恶,忠于职守,精于业务,让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进步,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其次要坚持依法、秉公办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坚定信念。敢于担当,要在复杂纷纭的社会环境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领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在各种诱惑、压力甚至威胁面前,敢于坚守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敢于碰硬,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以大无畏的精神维护法律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人常说,无欲则刚,清正廉洁是检察干警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只有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才能不为物欲所诱,才能坚持理想信念,执法如山。检察干警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拒腐防变,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养成依法办案,遵章守纪的习惯,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廉政规章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在廉政建设上都要有章可循,都要纳入监督范围。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检务公开工作,发挥好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党组织、人大、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少数违法违纪的检察人员一定要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只有坚持了职业良知,对案件的认识和处理才能不被各种错误的或者是带有私心杂念的观点所左右,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和结果,检察工作才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衷心拥护,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才具备了前提条件。

(作者: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其敏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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