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隆庆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06.01.2015  14:53

  按照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显示,2015年1月1日至3日,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连续3天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1月4日一大早,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隆庆带领市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现场查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运行情况,会商分析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王隆庆一行先后查看了大河坎自来水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3个空气质量监测自动站的运行情况,详细了解了监测数据的采样、传输、运行稳定性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会商分析会上,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参会部门及专家对比分析了近期空气质量较重污染的原因,讨论研究了下一步防控措施。王隆庆强调,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关系市民身体健康、宜居城市建设、汉中长远发展,是一项重大民生工作,既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王隆庆要求,环保、气象部门要尽快细化分析当前空气污染成因为做好下一步防控工作提供科学准确依据。市环保部门要加大监测监察力度,对超标排放企业严管重罚、停产整顿。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新《环保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市县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煤改气油改气,建筑施工及道路扬尘、渣土运输、黄标车淘汰等专项治理工作,标本兼治、短长结合,全力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据悉,近日我市连续出现空气污染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我市冬季大气环流为西北气流控制,大气层结构稳定,气压变化小,多以静风为主,空气流动性差,早晚易形成逆温层,覆盖在盆地上空,致使污染物在近地面不断聚集,浓度大幅上升;加之2014年12月份降水量不到历史年均降水量的十分之一,空气自我净化能力大幅度降低。二是中心城区地处汉中盆地中心,四面环山,不利于污染物的流动扩散。三是冬季为燃煤取暖和建筑施工高峰期,烟尘排放、建筑扬尘、渣土车运输粉尘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增大。此外,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更加严格,按照新标准规定,PM2.5为7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环境质量为“优良”,由此致使原来按旧标准评定为“良和轻微污染”变为“中度或重度污染”。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