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检查指导渭南市和潼关县创模工作

19.05.2015  12:15

        省环保厅专家组于5月14-15日对渭南市和潼关县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省环保厅专家组先后检查了渭南市落实《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渭南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评估意见的函》(陕环函〔2012〕1086号),潼关县落实《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反馈潼关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现场调研意见的函》(陕环函〔2012〕923号)整改情况。省厅专家组认为,渭南市通过6年的市县联创,建立了“政府负责、市县联创、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创模机制,以“扎实、务实、真实”工作作风逐项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抓整改促提升,省厅反馈意见基本整改落实到位。专家组组长岳洪环调研员强调,渭南市、潼关县要按照“创模”指标要求,巩固完善现有环保基础设施,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和环境保护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之以恒提高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