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环保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01.04.2015  11:10

  2014年9月份,媒体反映内蒙古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通报,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环保大检查,维护环境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陕西省委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赵正永书记、娄勤俭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审视并重新梳理环境安全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以工业园区、石油开发企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等为重点的环保大检查。

  按照部署,陕西采取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全面整治,省级现场督查的方式深入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期间,副省长张道宏带领省政府办公厅、环保厅等相关部门深入一线对排查进展情况现场调查督办。省级发改、工信、环保、国土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市检查工作开展督查。省委常委会还专题听取了省环保厅关于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要求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时限,为大检查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通过检查发现,全省现有工业园区136家。入园企业3595家。共有3.5万个油井井场、8.8万口油井、8000多公里输油气管线;输油管线穿越河床、紧邻水体或穿越环境敏感点、重点保护目标400米处。工业园区问题主要集中在园区规划环评执行率较低,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入园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批先试、久试不验问题突出、卫生防护距离群众搬迁工作滞后等4方面。石油开发企业的问题集中在钻采过程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采出废水处理同层回注率低、个别项目建设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等几方面。

  为使大检查活动深入持久地发挥效用,今年年初,陕西省环保厅派出多批执法人员,采用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方式,对20多家企业环保守法情况进行暗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责令停产、停止建设、高限处罚和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公开处理,有力地震慑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各市也积极行动,安康市围绕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先后开展了沿汉江重点排污企业执法整治、建设项目环境排查、污水处理厂执法督查和制砖行业专项检查等4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企业260家(次),下达各类法律文书90余份,纠正处理各类环境问题81件,立案处罚2件。铜川市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环保和工信部门对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截止今年3月25日,全省共对1478家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违法建设项目企业50家,违法排污企业52家,对上述违法问题,责令22家企业停止建设,责令17家企业停止生产,责令86家企业限期改正或治理,关闭违法经营户14家,对34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省级对检查发现的1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1家停止建设,4家停产,拟处罚款317万元。

  陕西省环保厅表示,下一步将紧扣《陕西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总体安排,持续开展各类环保执法活动。4月份,将在榆林市化工、石化及煤炭采选行业里,开展以查处利用渗坑、渗井、晾晒池以及私设暗管排污等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5月份将在汉中、安康、商洛三市范围内开展汉丹江流域(城市段)入河排污口核查,切实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期间,环保部门将切实加强督办整改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严查、严管、严处,真正实现环境管理无死角、环境执法无盲区、环境监测无空白,实现环境风险有效降低、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问题企业自觉整改的既定目标。促使大检查活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秦熠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