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宣传学习新环保法

04.02.2015  12:36

  为全面宣传贯彻“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山阳县环保局自2014年5月已经开始广泛宣传新环保法,并迅速将新环保法的新理念、新制度和新举措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一是深入企业开展培训。局领导带头深入陕西五洲矿业和山阳县秦鼎矿业等公司现场开展培训,结合企业环保突出问题“因材施教”,详细解读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借助电视媒体宣传。与县电视台联合录制新《环保法》解读访谈专题节目,重点解读新法的出台背景、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内容,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半个月。三是本系统干部熟悉环保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环保法,按照学习读本逐条解读,两次开展新环保法考试,提高环境执法人员运用环保法律能力。四是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在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企业环评审批、环保“三同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敏感事项进行执法检查。五是部署安排2015年环保工作。从2015年2月开始,通过实施-宣传-再实施的循环模式,要求执法人员以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流域治理、节能减排、农村环保等工作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