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碑林分局接受区人大贯彻《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01.11.2016  08:40


 

10月27日,碑林区人大副主任吴耀带领的区人大财经环资工委检查组莅临环保碑林分局,视察督导碑林区《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环保碑林分局郝志玲局长向检查组作了详细汇报,环保碑林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同与会代表进行了问答和深入交流。

区人大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环保碑林分局的工作成绩,认为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碑林治污减霾中工作扎实,成效卓著。并提出了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监督效能、加大环保专项行动和重大污染源综合治理力度、加强环保法宣传力度、全媒介宣传、全面公开环境信息等整改意见。对于区人大提出的意见,郝志玲局长代表分局当场表态,高度重视人大的整改意见,立即着手整改并按期将整改结果向人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