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碑林分局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群众为表心意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16.12.2014  13:10


2014年12月1日,环保碑林分局办公室接到群众投诉,在“南苑中央小区”发生了因二楼商铺“小吃城”未经审批,在居民楼下新开餐饮项目并紧邻住户安装油烟管道,小区内数十家住户打出横副阻止施工的群体性事件,办公室接到投诉后,立即向分局领导报告,随即江志军副局长和相关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现场了解,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群众承诺会对此次事件进行详尽的调查和处理。

12月2日早上,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在对小区物业、二楼商铺承包户以及部分小区业主进行询问后了解到,本小区二楼确实存在引进餐饮项目的现象,该行为严重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当日,工作人员对二楼承包商提出了三条整改意见:一是对违规建设的“小吃城”油烟管道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拆除;二是对招商项目进行重新调整,居民楼下一律不得引进餐饮项目;三是对已引进的餐饮单位进行劝离,争取经营户的理解,并积极沟通规划、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天来,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每天都到小区了解整改情况,通过三天的整改,此次事件的处理圆满结束。12月9日,中央广场小区的十几家居民向我局送来了写着“心系环保事业、共建蓝色家园”的锦旗和真诚的“感谢信”,看着这面旗,我局对今后的环保工作更加充满信心,也将更大的增强分局全休干部职工更好的为群众工作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