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8.04.2016  15: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4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G344洛南界至灞源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蓝田县灞源镇东北方向,起点位于蓝田县与洛南县界,终点位于蓝田县灞源镇灞源街。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G344洛南界至灞源段二级公路起点位于蓝田县与洛南县界接现有蓝洛路,向西北沿现有蓝洛路布线,经木岔村1组、木岔村2组后沿木岔沟向西北方向偏离旧路,修建隧道穿越秃子山到达连二坪村3组,经连二坪2组接旧路沿现有旧路布线,经青坪村、李家硷村、沟口村、粮房村,经灞源镇西侧改线继续向南布线,到达铁路供水站东南侧跨北川河沿西合铁路北侧进入灞源镇,终点位于蓝田县灞源镇灞源街,路线全长13.820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主要沿现有蓝洛路进行拓宽,由现状路基宽6.5m拓宽到8.5m。

公路主要工程数量包括:路基挖方242500m 3 ,路基填方113178m 3 ;路面面层106954m 2 ;新建中桥1座、小桥2座,改建中桥3座、小桥2座;新建7道暗盖板涵、15道明盖板涵,改建27道明盖板涵;平面交叉41处;新建隧道1道520m;绿化面积70855m 2 ;拆迁电力电讯4265m/61根,拆迁建筑物2598m 2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

①开工前,将永久占用和临时占用旱地约50cm厚的表层耕作土集中收集堆放,采用防尘网或者秸秆苫盖等措施并经常进行洒水,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用作公路绿化及生态恢复用土。

②本工程占用林地,尽可能的进行移栽,不能移栽的再进行砍伐;树木进行移栽保护的,应保证其成活率。

③禁止施工队伍砍伐征地范围之外的林木,施工单位应加强林草防火知识教育,以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火灾的发生。

④施工期结束后,对施工便道临时占用农田进行表层耕作土回填,恢复其使用功能;对临时占用的林草地进行表层覆土并撒布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捕杀工程区附近的“三有”动物。

(2)声环境

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以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地周边居民、办公人员和学生等的影响。

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尽量降低噪声源强。

②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③在距离群众集中居住的村镇较近的路段,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应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采取临时挡墙等防噪声措施。

④施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限速行驶,车辆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时,行车速度应小于30km/h,并尽量避免鸣笛。

⑤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加强约束,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如非工艺连续施工需要,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如需夜间施工,应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告知周边民众,以取得民众谅解。

2)夜间施工时,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3)在沿线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尽可能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以降低高噪声设备施工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3)大气环境

①施工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并采取湿法作业方式进行;施工场地内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置必须采取密闭、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露天装卸作业;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路基土石方工程作业时应当分段作业,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施工;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②对预制场堆料经常性进行洒水保湿,拌合设备应进行较好的密封;对施工营地餐饮油烟加装油烟净化装置。

(4)地表水环境

①在两侧阶地起伏较大的沿河路段、沟道路段,开挖路基的施工过程中,对可能产生雨水地面径流处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以减少水土流失。

②不得向北川河、南洛河河道及其支沟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

③要求桥桩不在地面水范围内建设,桥涵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避免在汛期、丰水期施工。

③在预制场内修建1座容积分为15m 3 的废水沉淀池,将搅拌机清洗水和混凝土运输车清洗水排入厂内沉淀池经过二级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搅拌配水、砂石料堆场及营地内道路洒水,禁止外排。

④在隧道洞口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及隔油气浮处理设施,将悬浮物质和石油类混凝沉淀,上清液再利用,禁止散排和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⑤跨河桥梁禁止设置竖向排水管,按照相关要求设置纵向排水槽、沉淀池及现浇桥沿,将桥面径流引入桥两头,排入沉淀池处理,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主要包括路基清基土、开挖弃土、拆除旧路路面废渣、拆除圬工等,除拆除旧路路面废渣全部回收综合利用,但禁止用于本工程路基填料,其它全部集中运往弃土场处置;建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运往弃土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储存,定期收集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运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原有用地功能,进行植被恢复。运行期公路养护过程应及时恢复、回填开挖土,避免松散土不及时回填在大风大雨天气造成水土流失。在进行工程绿化、生态恢复时,选取本地物种。对移栽的树木生长状况定期检查,保证其成活。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养护,发现植被死亡、缺失的,应及时补种。

(2)声环境

①超标住宅安装隔声窗。

②道路两侧土地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布局。拟建公路两侧红线外一定范围内第一排建筑不宜规划和建设声环境敏感目标,如学校、医院和幼儿园等单位。结合道路绿化设计,在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种植乔、灌树木。

③减少交通噪声的设计措施。在道路绿化设计中结合区域总体规划,在满足道路交通性能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设计种植适合北方气候的植被,树木主要为杨树、柳树、榆树。

④车辆噪声控制、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以及路面的保养维修。1)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2)加强对机动车鸣笛的管理,在环境保护目标较多以及经过学校、医院的路段设禁鸣标志;3)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

⑤对沿线现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对道路两侧首排建筑物不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安装隔声窗,以降低交通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另外,在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设置减速带,通过降低车行速度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3)大气环境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车辆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加强运输散装物资如煤、水泥、砂石材料及简易包装的化肥、农药等车辆的管理,加强检查,对运送上述物品车辆限速、限载,同时需加盖蓬布或采用湿法运输。加强隧道通风,保证隧道出口环境空气质量。

(4)地表水环境

跨河、伴河较近路段,在桥头、临河一侧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司机谨慎驾驶,设置减速带,减少事故发生率。及时清淤过水涵洞,保障排水通畅;定期对雨水管网进行清掏,防止大雨天气路面积水;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货物造成水体污染。对于危险品运输,应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要求运输车辆证照齐全,拥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车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车辆标志,在沿河路段设置明显的警示反光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在雪天和大雾等特殊天气,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涉水路段行驶。编制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如发生危险品意外溢出事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行动。

(5)固体废物

加强文明宣传,在道路沿线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的司乘人员,禁止将垃圾随意向车外抛洒,做到垃圾随车收集,及时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输至城市垃圾处理厂。

 

本次公众参与共计发放调查表100份,95%的公众表示支持,5%的公众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