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关于2016年8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2.08.2016  13: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2482620

传真:029-82483086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8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71004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市红会医院

西安市红会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

位于西安市友谊东路555号,红会医院院内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红会医院新建住院病房楼项目拟建地位于西安市红会医院院内,不新征土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125m 2 ,总投资25263.04万元。主要建设住院楼一栋、地下车库以及辅助配套设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

  = 1 \* GB3 ①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为:土方处理挖掘、堆放、清运;建筑材料的装卸、堆放等。为了避免施工期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西安市扬尘污染治理条例》(2015年)等的通知中的相关扬尘规定,以减缓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 2 \* GB3 ②施工期废气:施工建设期间,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各种运输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和建筑室内外装修产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 X 、CO及CH化合物等,应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减少废气排放,对于燃用柴油的施工机械其排气污染物中的NOx、CO及CH化合物等排放量不应该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的排放限值;在对构筑物的室内外进行装修时(如表面粉刷、油漆、喷涂、裱糊、镶贴装饰等),油漆和喷涂产生废气,有害物质主要是:甲醛、氨、氡、苯等,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应予以重点控制,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甲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

(2)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及各种车辆冲洗水。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石油类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按每人每天40L计,污水产出系数0.8,施工人员高峰时按每日用工100人计算,则生活污水量约3.2m 3 /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氨氮等。施工人员吃饭及住宿都依托红会医院现有环保设施。西安市红会医院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出水水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因此是可以依托的。

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妥善处理后对水环境影响小。

(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电锯、钻孔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主要应从加强施工管理着手,提倡文明施工,建立临时隔声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来控制和减缓,以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成分主要为瓦砾碎砖、水泥残渣、废木材、废铁丝、钢筋、废油漆和涂料,以及建材的包装箱、袋等;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厨余有机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施工期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到位,乱堆乱放,而且在大风干燥天气,将会产生扬尘污染。生活垃圾在气候适宜的条件下,易腐烂的厨余有机物会产生恶臭,滋生蚊蝇,成为病源菌发源地,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这期间应根据需要增设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与设施,并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弃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多余弃土及建筑垃圾应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以免影响环境卫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为CO、THC和NO X 等。通过在地下车库内设置集中式送排风系统进行排气通风,经排气筒地面排放,换气次数为6次/h等措施,废气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要求,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水处理过程中将产生恶臭气体,恶臭的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和甲硫醇、三甲胺等脂肪族物质。医院污水处理站采取地下式并加盖封闭,臭气经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塔吸附处理后排放,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对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

运营期医院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医院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综合处理,其污染物浓度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最终排入皂河,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大部分泵机、风机等设备布置在住院病房楼建筑物地下层,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因噪声源位于地下且受构筑物屏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冷却塔的噪声防治,环评要求应首先从降低噪声源强方面入手,优先选用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的横流式低噪声冷却塔,针对冷却塔噪声的产生特点,采取落水斜面过渡,进排风设消声器,机械噪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同时,在冷却塔周围设置声屏障,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医疗废物从收集、消毒、贮存、运送等环节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定期送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应经消毒后密闭暂存,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西安市红会医院采取了发布媒体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支持率较高,支持者占89%,持无所谓态度者占11%,无反对意见,可见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群众意愿。